各相关学院、科研人员:
近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指南引导类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核聚变堆关键材料基础前沿”申请指南的通告》(原通知链接地址:https://www.nsfc.gov.cn/p1/3381/2824/140971.html),申请指南已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发布,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在“项目管理-项目指南”模块查看指南,按项目指南所述要求和注意事项申请。申报要点及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计划
资助期限:2年
申请书中统一填写研究期限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计划资助约10项,资助强度约60万元/项。
二、申请要求
(一)申请资格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项目(课题)或其他基础研究经历的科学技术人员均可提出申请。原创项目的核心研究内容不能与正在执行或处于评审阶段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重复。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原创项目(含预申请)。
2. 原创项目从预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做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3. 应符合《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对申请项目数量的限制。
三、申请程序
(一)预申请
1. 预申请提交时间为2026年9月19日-9月24日16:00时,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提交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 请申请人登录信息系统 https://grants.nsfc.gov.cn 撰写预申请。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在信息系统“申请与受理”菜单下,点击“原创项目预申请”,进入预申请填写页面,选择“指南刘鹏飞冠军·体育(CMP Sports)官方网站引导类”,附注说明选择“核聚变堆关键材料基础前沿”,申请代码1应当填写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相应的申请代码(“E”字母开头),申请代码2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3. 预申请主要阐述所提学术思想的原创性、科学性和潜在影响力,字数控制在2000 字以内。另外,申请人还须在“与指南所列研究方向的吻合性”中注明申请针对的本指南所列资助方向名称。申请人按照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提示填写预申请相关内容后直接提交至自然科学基金委。
4. 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预申请并组织审查,不符合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定位和本指南要求的预申请将不予通过。审查结果和正式申请提交截止时间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申请人。预申请正文中不得填写任何申请人的个人或单位信息,否则将无法通过预申请审查。
(二)正式申请
1. 预申请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应按照“专项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正式申请书撰写提纲”要求填写正式申请书。正式申请的核心研究内容应与预申请一致,并要求在正式申请书正文的第一句明确写明申请项目所对应的本指南所列资助方向。
2. 除特别说明外,每个原创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超过2个;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3.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5.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原创项目采用无纸化申请方式,依托单位需在线逐项确认并及时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无需提交项目申请清单。依托单位确认提交电子申请书即视为正式提交申请,请依托单位应慎重提交项目申请,正式提交的项目申请原则上不予退回。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与之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的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6. 如依托单位在2026年度未上传过《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应从信息系统中下载《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后,将电子扫描件上传至信息系统(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依托单位完成上述承诺程序后方可提交申请。
7. 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接收。
四、注意事项
(一)资助项目信息公布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官方网站公布资助原创项目基本信息。
(二)项目实施保障
1. 原创项目负责人应将主要精力投入原创项目的研究中;依托单位应加强对原创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减轻项目负责人不必要的负担,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制度和条件保障。
2. 为了加强项目的学术交流及需求对接,每年将举办一次资助项目的年度学术交流会,并不定期地组织学术研讨会。获资助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参加这些学术活动。
(三)其他
原创项目申请与资助不设复审环节。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把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情况计入信誉档案。
(四)基金委预申请提交时间为2026年9月19日-9月24日16:00时,我校提交时间为2026年9月19日至9月22日14时。
(五)请各学院科研秘书老师收集项目申报信息后,将项目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电子版2026年9月18日前发送科学技术研究院刘鹏飞网络办公,并请各位申请老师提交申报书后务必及时联系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
(六)如申报人员没有系统账号,请联系所属学院科研管理办公室开通账号。如项目需签订合作协议,请务必提前7个工作日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办理,以免延误项目申报。
五、联系方式
(一)校科研院联系人:刘老师(5444);张老师(5393)
(二)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协助解决,联系电话:010-62317474。
(三)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电话:010-62326884,62326887。
(四)材料接收工作组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 83 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工作组(行政楼101房间),联系电话:0106232859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