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为着力提升我市高校科研创新能力,促进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服务国家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要,现将本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在面向市级党政部门、社科研究机构和我市各高校征集选题的基础上,市教委确定《2026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能够自觉践行优良学风;能够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应有丰富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0月以后出生)。
(三)项目负责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项目的其他课题申报;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承担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科研计划项目和专项项目尚未完成者;
2.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其他省部级项目的同名称或同内容课题;
3.所承担的市教委科研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撤项者;
4.因学术不端等原因被列入市教委科研项目禁止申报名单者。
三、项目要求
(一)研究周期。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2至3年。到期确有客观原因导致不能完成,须申请延期。如有其他事项变更,应在项目启动之日起1年内,填写《天津市教委科研项目变更申请表》,办理项目变更手续。最终通过市教委组织专家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
(二)成果形式。重大项目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研究咨询报告等。凡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至少应包含上述成果形式中的两种。
1.成果形式为专著。要求以正式出版的成果结题、应在成果明显位置有项目署名标注。专著一般不少于10万字,另须提交5000字以上的成果提要,报送市教委2册(套)。
2.成果形式为论文。
(1)要求在公开学术刊物(有国内统一CN刊号或国际标准ISSN刊号)上发表与课题研究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不得少于2篇,其中高水平论文、唯一项目署名标注论文、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论文均不少于1篇。
(2)高水平论文指在高水平学术期刊或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高水平学术期刊包括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AMI核心)”《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国家权威期刊理论版刊发的理论文章。
3.成果形式为研究咨询报告。
(1)一般要求研究咨询报告不少于3万字,提供知网查重证明,研究成果去除本人及项目组成员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不超过30%。
(2)研究成果被地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不含内部处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高等学校(非项目组成员所在学校,不含院系和校行政部门)或相关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转化,提供采纳证明并注明采纳具体内容,以及应用该成果转化的政策、制度文件或实际转化成效;或研究成果在《决策与参考》《决策研究》《观点与动态》《天津政务参考》等市级内刊发表;或研究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由有关部门出具证瞑对料;或在公开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
(三)标注要求。项目阶段成果和最终成果出版、发表或呈报有关部门时,须按以下方式标注:
1.标注“天津市教委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成果”,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等信息;
2.成果出版时应按以上规定标注在封面或者扉页;
3.要求唯一项目署名标注的不能同时标注其他资助来源;
4.未按规定标注,不认定为天津市教委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部门要切实承担管理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
(二)课题组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予以撤项,同时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三)以学院为单位集中统一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人文社科学部下属各学院限报1项。
(四)提交材料
1.按要求填写《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6份,申请书 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2.佐证材料1份单独胶装,不相关材料无需提交。
3.《2026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请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
请将以上纸质材料于2026年9月21日前送至行政中心310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申报书(pdf和word)、一览表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kjc@tiangong.edu.cn,申报书统一命名为:冠军·体育(CMP Sports)官方网站-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
联系人:刘洪铭83955391
附件1:2026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课题指南.docx
附件3:2026年度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请一览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8月28日


